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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门联合发文加强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

日期:2021-12-13 14:47:56 来源:中国商报

新就业群体正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但与此同时,其劳动权益保障也面临新情况新问题。近日,交通运输部等八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加强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工作的具体举措,从制度层面进一步护航新就业群体。

近年来,以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代表的三新经济蓬勃发展,催生出一个庞大的新就业群体,包括物流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在内的新就业群体近1亿人。新就业群体的爆发式增长,充分证明新经济已成为拉动就业和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在传统经济向新经济的转型过程中,新就业方式激活了更多就业领域,促进了劳动者能力升级,更实现了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新就业人群规模大、灵活性强,给劳动关系的界定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同时,平台以虚拟化的方式存在,从业人员直接与消费者发生关系,一旦有了经济、服务等方面的纠纷和矛盾,各方责任难以确认。这些都对新就业群体的劳动权益保障带来了新的考验。

保障新就业群体的劳动权益,制度设计不可缺位。上述意见从完善平台和从业人员利益分配机制、保障从业人员获得合理休息、改善从业环境和工作条件等方面确定重点任务,进一步补齐制度短板、夯实平台责任、推动技术向善,有助于切实维护新就业群体合法权益。

接下来,有关方面还应着重推动制度落地实施。一方面,要在新就业群体相对集中的行业企业,定期开展专项或联合执法检查。比如,以相关行业协会为平台,研究制定行业自律规范,明确平台管理方、代理第三方、劳动者等三方责任,切实维护好新型就业群体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还需要强化平台用工监管,要推动建立新业态大数据分析监测系统,加快数字化、信息化监测统计平台建设,实时监测、定期分析新业态服务行业企业经营行为和用工情况,建立健全新业态劳动用工风险预警机制。

此外,在灵活就业人员保障机制的推动上,平台企业应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先试先行,率先在地方试点建立特色的新就业保障制度。比如,以取消灵活就业保险的户籍门槛限制为前提,允许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缴纳保险等,努力将大多数劳动者都囊括在社保制度的范围之内,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在发展中引导规范,逐步建立新时代新就业形态制度体系,提升新就业群体的归属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吴学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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