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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资讯:福州多举措吸引毕业生来榕就业创业 全年10万岗位招聘毕业生

日期:2022-07-09 09:10:15 来源:福州晚报

记者8日获悉,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协调小组7日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通知》,全年提供10万个就业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

大力拓宽就业渠道


(资料图)

《通知》要求通过加大岗位开发力度、支持企业吸纳就业、拓展新兴领域就业空间、拓展城乡社区就业岗位等举措大力拓宽就业渠道。

今明两年要继续稳定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高校毕业生的规模。稳定扩大国有企业招聘规模,新增岗位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基层服务项目期满毕业生)。全年提供10万个就业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其中工业龙头企业岗位3000个,商贸龙头企业4000个,国有企业岗位3000个,机关、事业单位岗位(含聘用岗位)6000个。

2022年,中小微企业招用在榕首次就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底。对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扶持更多高校毕业生通过灵活方式就业。

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空缺岗位要优先招用高校毕业生,或拿出一定数量岗位专门招用高校毕业生。支持各县(市)区开发一批行政村、社区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基层党群专职工作者要优先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

多举措吸引毕业生来榕就业创业

《通知》决定开展暑期社会实践、给予高校毕业生来榕就业奖补、人才储备政策提标扩围、鼓励支持创新创业等,吸引高校毕业生来榕就业创业。

国内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含台港澳地区高校)、职业技工院校在校学生来榕参加“好年华 聚福州”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实践时长1-2个月,为实践大学生提供免费住宿、交通补贴和餐饮补助,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及以上毕业生,在福州企事业单位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三个月以上并落户福州的,按每人1万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境外著名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来榕工作,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落地一年后给予硕士每人3万元、本科每人1.5万元人才奖励。

将有意在福州就业创业并落户的非本地生源、毕业三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纳入人才储备范围,给予三个月未就业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从每月760元提高到880元。毕业三年内未就业的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工学门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受院校及专业限制)可进入人才储备,给予一年内未就业每月880元生活补助。

加强帮扶和就业服务

《通知》明确通过强化实名就业服务、扩大就业见习规模等扎实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帮扶。

对吸纳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按福州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人员在见习3个月(含)内留用且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根据实际留用人数,按福州最低工资标准2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对通过市场化方式难以实现就业的毕业生,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予以兜底安置。对城乡低保家庭、残疾等5类困难群体在榕高校毕业生,毕业学年可申请享受20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通知》明确通过求职实习免费住宿、强化精准招聘、提供档案接收保管、落户“零门槛”等,为高校毕业生开展全方位的公共就业服务。

为毕业三年内有意来榕求职实习见习的外地生源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提供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免费住宿以及就业咨询、创业指导、人才交流等综合服务,为其留榕来榕就业创业创造条件。

对有意留榕求职或已经在福州落实就业单位(无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在榕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均可将档案转递至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免费保管;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为有意愿落户中心集体户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落户代办服务。

标签: 劳动合同 就业服务 就业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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