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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鼓楼将率先对业委会收支进行审计 抽查比例不低于10%

日期:2023-03-17 22:11:21 来源:福州新闻网


(资料图片)

福州新闻网3月17日讯17日,记者从鼓楼区房管局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推动“党建领航、经济领跑、民生领先”行动,2023年起,鼓楼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物业管理品质提升年”专项行动,力争用3年时间全面提升辖区内物业管理服务品质。

根据该专项行动,今年起鼓楼将对小区业委会公共收益开展“点题整治”行动,在全市率先开展试点,对辖区内有业委会的小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抽查比例不低于10%。

一方面,鼓楼将督促各物业企业加快建立健全公共收益管理长效机制,通过省住建厅“福建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各自管辖小区每季度公共收益收支信息申报工作,并将公共收益结余转入福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心或业委会专用账户,实行一年一报备制度。

另一方面,同步开展小区业委会公共收益“点题整治”行动,由区房管局组织各街镇对辖区内业委会监管的小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全年,各街镇抽查比率不得低于业委会总量的10%。

此外,老旧小区的管理也是专项行动的重点之一。今年,鼓楼区将推进“家在鼓楼”小区事务服务中心分批次接管无物业老旧小区,特别是对当年度实施改造的老旧小区加快纳管进度,确保长效管理衔接全覆盖。同时,升级打造“数字房管”平台,推进搭建“主管部门、街镇—‘家在鼓楼’小区事务服务中心—居民小区”三级数字化物业管理网络,实现管理升级。

鼓楼老旧小区存在面积小、户数少的特点,导致一些物业企业不愿意介入。今年鼓楼将在辖区内老旧小区集中、连片分布的区域,动员有实力的物业公司,在现有管理盘基础上辐射管理周边老旧小区、商务楼宇,积极推动专业物业企业与“家在鼓楼”小区事务服务中心形成联动,实现管理资源互补互助,构建全域服务治理的大物业管理模式。

同时,加强老旧小区长效资金监管,每年度由区房管局组织对下拨的“老旧小区长效管理经费”中各专项经费进行审计。加快推广老旧小区“共建基金”众筹模式,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保质期结束后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等公共支出,开设独立专户,定期接受监督。

鼓楼区房管局将会同十街镇、相关部门,于年底组织对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十街镇“家在鼓楼”小区事务服务中心、物业站等各责任主体进行考核,评选出一批优秀物业企业、模范业委会、模范“家在鼓楼”小区事务服务中心,区级物业标杆小区、区级物业标杆楼宇,通过“奖优罚劣”措施,营造争优创先的行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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