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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通知:最高奖励10万元!

日期:2022-04-05 05:22:26 来源:福州新闻网

好消息!福州发通知,最高奖励10万元!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创业支持资金管理使用的指导意见》(闽人社文〔2021〕7号)及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申报评审办法的通知》(榕人社综〔2017〕56号)要求,今年我市将继续评选出100个“植根榕城”福州市优秀创业项目,并分别给予3万元~10万元的资金扶持。

哪些人可以申报?都有哪些奖励呢?一起来了解下↓↓↓

申报条件

1.申报人须是毕业五年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港澳台青年、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及返乡入乡创业人员;

2.已在福州工商注册开业三年内的创业项目(工商注册时间为2019年4月-2022年3月);

3.申报人为该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企业股东;

4.申报人在创业企业或实体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申报人或创业项目已获得省、市人社部门创业项目资助的不再重复资助,申报当年度经省级人社部门公示无异议的创业项目不再列入资助范围。

评审流程

网上申报(5月1日-5月31日)

申报人登录“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申报平台”(http:/218.66.66.249:6041/fzggfwwt-auth/loginperson,以下简称申报平台),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和项目申报。操作步骤为:选择企业用户→去注册→登录申报平台→点击“高层次人才认定”→点击创业项目申报→填写创业项目申报信息→上传附件→提交申请。申报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申报、提交,逾期不再受理,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指导申报人规范申报。

实地核验(6月1日-6月30日)

各县(市)区、高新区人社局严格核对线上申报材料,发现申报信息填写错误的需及时反馈申报人予以修正。网上审核通过后,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创业项目开展实地考察,实地考察至少需安排2名工作人员对其办公(经营)场所、经营资质和营业状况等进行现场查核,并收取被考察对象提前准备好的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考察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审资格。考察完成后,各县(市)区、高新区人社局需在《福州市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申请报告》上盖章并填报《福州市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申报汇总表》(附件4),于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资格复审(7月1日-7月31日)

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对各县(市)区申报项目进行整理汇总后报送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在官网上公布资格复审通过名单。

项目评审(8月1日-9月10日)

项目评审分为书面评审、现场答辩两个环节(具体评审事项和时间另行通知)。评审专家将根据《福州市优秀创业项目资助评分标准》(附件5)进行评分,评选出100个“植根榕城”福州市优秀创业项目进入资助范围,其中进入资助范围的项目中至少含10个港澳台青年创业项目和50个返乡入乡创业项目。进入资助范围的项目按照最终得分排名顺序,产生一等奖8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22名,优胜奖50名。

结果公布和资金拨付(9月30日前)

拟资助项目将在市人社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扶持金将于9月底前通过银行直接支付到用人单位开立的银行基本账户。其中一等奖资助10万元,二等奖资助8万元,三等奖资助5万元,优胜奖资助3万元。

标签: 人力资源 网上申报 工商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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