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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通告〔2022〕第4号

日期:2022-03-22 22:50:23 来源:长乐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长乐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

工作应急指挥部通告

〔2022〕第4号

为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阻断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现就加强全区疫情防控期间社会面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2月27日以来泉州旅居史,3月17日以来本市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旅居史的市民朋友,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并自觉遵守、配合村(社区)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二、2月27日以来从福州市域外(特别是泉州市)来(返)航且未进行核酸检测的市民朋友,请第一时间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就近核酸采样点采样。

三、各村(社区)、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服务岗严格执行“测温、验码、扫码、问行程、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四、禁止人员聚集,KTV、夜总会、酒吧、迪吧等人员密集型歌舞娱乐服务场所,洗浴、按摩、网吧、棋牌室等密闭场所一律暂停开放。暂停一切庙会、民俗活动、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五、疫情期间,市民朋友自觉做到“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聚集”,不串门、少流动、不扎堆、不聚集,确需外出的必须规范戴口罩,主动配合、参与核酸检测演练。

六、全面加强公共交通管控,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等严格实行测温、查码和全程规范佩戴口罩等措施。

七、市民朋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直接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八、对瞒报、谎报、伪造疫情信息,妨碍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人员,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上述要求从本通告公布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及时进行调整,感谢大家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长乐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2年3月22日

标签: 新型冠状病毒 公共交通 第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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